2020年12月17日,工信部网站公布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。
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,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利用,根据《国家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8〕232号)和《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政法函〔2020〕68号),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、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,确定了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,现予以公布。
黑龙江省共有5家企业进入名单,其中哈尔滨市的哈尔滨卷烟厂旧址、东北轻合金加工厂、哈尔滨电机厂、哈尔滨锅炉厂4家企业的部分厂区、厂房、建筑等核心物项被认定为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。
此次名单共有62家企业,哈尔滨市系此次名单中认定企业最多的城市。
(详见:ttps://www.miit.gov.cn/zwgk/zcwj/wjfb/tg/art/2020/art_0b5d2011047246ccb08661443e65a077.html)
大黄楼与更夫楼合照。(哈市市民黎纲峰摄于上世纪 90 年代初期)
(图片来源:https://www.thepaper.cn/newsDetail_forward_719754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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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扩展阅读】
从技术史角度挖掘工业遗产,“料”多!
http://news.sciencenet.cn/htmlnews/2020/1/435079.s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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